2007年4月17日 星期二

農機退休人員聯誼會

農機退休人員聯誼會組織章程

  • 一、本會定名為「農機退休人員聯誼會」。
  • 二、本會會址暫設於台南市。
  • 三、本會宗旨為聯繫農機退休人員情感,交換退休生活心得,為非營利團體。
  • 四、本會會員限農機界產、官、學、研退休人員。
  • 五、本會交誼方式採多樣化,如:舉辦新知、參觀訪問、聚餐、旅遊等。
  • 六、本會不收入會費及年費。各項活動費用按實際發生金額由參加人員均攤。
  • 七、本會設會長、副會長及總幹事各一人,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。本會會員大會每兩年舉行一次。
  • 八、本章程之修改或增修,須提交會員大會討論,經半數出席會員之同意施行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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